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現將《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各地實施專項支持計劃情況及發現的困難問題,請及時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20年6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處)
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30號)、我省《保居民就業工作方案》,加大穩就業力度,現就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統籌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困難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穩崗擴崗支持,提高穩崗返還標準,拓寬以工代訓范圍,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穩定企業就業崗位,充分發揮企業穩定就業主力軍、吸納就業主渠道作用,努力保持就業局勢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主要任務
(一)加大穩崗返還
1.提高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標準。將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標準提高至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執行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業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有關規定確定。已按原標準享受一般企業穩崗返還政策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本文件印發30日內撥付提高標準部分,企業無需重新申報。
2.發放困難企業穩崗返還。對暫時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符合實施條件的統籌地區可根據基金結余情況,按照不超過6個月的上年末企業參加失業保險所在縣(市、區)月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發放。
3.簡化穩崗返還辦理。穩崗返還金額可依據征繳機構提供的上年度繳費記錄按規定確定,不再要求企業提供職工花名冊、工資表等材料。“生產經營活動應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的審核可采用企業承諾方式。
4.嚴格政策實施條件。各統籌地區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密切關注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科學測算基金支撐能力。失業保險基金備付能力不足24個月的次月起,停止執行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失業保險基金備付能力不足12個月的次月起,停止執行一般企業穩崗返還政策。在失業保險基金備付能力重新達到實施條件后,可啟動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省里安排不低于5億元失業保險調劑金,對失業保險基金備付能力較弱地區給予重點傾斜。
(二)擴大以工代訓范圍
5.支持企業吸納就業。支持企業面向新吸納勞動者開展以工代訓,擴崗位、擴就業。對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辦理就業登記、組織開展以工代訓的,按吸納人數給予企業每月500元/人、最長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補貼范圍擴大到大型企業。
6.支持困難企業以工代訓、以訓穩崗。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企業當月電費、與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其他能源消耗量、營業收入三項指標之一較2019年相應指標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組織職工開展以工代訓的,可根據以工代訓人數給予企業每月500元/人、最長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單個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最高補貼10萬元。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補貼范圍擴大到大型企業,單個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最高補貼50萬元。
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應按月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含承諾書)、當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其中停工停業企業需提供上一季度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等相關材料,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主要用于開展以工代訓、職工生活補助等支出。政策受理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對專賬資金支撐能力較弱的市,省級專賬資金給予適當補助,支持地方落實以工代訓補貼政策。
三、推進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將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作為保居民就業的重要舉措,作為加強失業風險應對的重要抓手,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堅持問題導向,及時研究解決計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應返盡返、應補盡補,增強企業獲得感,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效應。加大調度督導,將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周調度制度,適時開展專項督導。將以工代訓完成情況,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考核。
(二)創新政策宣傳。各地要通過電視、報紙、部門網站、微信公眾號、企業微信群、公益短信等多種渠道,發揮人社用工服務專員作用,廣泛開展政策宣傳解讀,點對點精準推送政策。對本地區重點關注企業,組織專人送政策上門。及時總結宣傳專項計劃實施成效,發揮受益典型示范作用,穩定企業信心。
(三)優化經辦服務。推動穩崗返還、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暢通領、舒心辦,全方位便利企業享受政策。堅持“能減則減、能快則快”,加強信息共享、大數據應用,最大限度減材料、減環節、減次數、減時間。公布政策清單、辦理流程圖、經辦機構、服務電話,方便企業查詢辦理。提高穩崗返還網辦水平,推動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全程網辦。
(四)強化資金監管。按月監測失業保險基金運行狀況,加強形勢預判、適時調控,確保基金收支平衡、安全可持續。加強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管理,各市專賬資金低于建賬資金規模30%時,停止執行以工代訓政策。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公示政策享受對象、金額。加強監督檢查、專項審計,對違規使用、騙取套取資金的依法依規嚴懲。
附件: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政策細則
附件
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政策細則
一、穩崗返還
(一)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
1.適用對象
符合一般企業穩崗返還條件的中小微企業。
2.主要內容
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標準提高到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
3.資金來源
失業保險基金。
4.申領流程
對于新符合條件企業,各統籌地區定期進行數據處理比對,篩查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企業;企業進行確認;經辦機構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撥付資金。
對于已按原標準享受一般企業穩崗返還政策且符合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的,經辦機構不再公示,直接撥付提高標準部分資金。經辦機構應及時將提高標準部分資金的撥付情況錄入業務經辦系統。
5.材料要求
一般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勞務派遣企業穩崗返還申請材料由各統籌地區結合實際確定。
(二)困難企業穩崗返還
1.適用對象
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企業。
2.主要內容
穩崗返還可按不超過6個月的上年末企業參加失業保險所在縣(市、區)月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發放,返還標準由各統籌地區自行確定。
3.資金來源
失業保險基金。
4.申領流程
各統籌地區定期進行數據處理比對,篩查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企業;企業進行確認,按參保地聯合會審要求提供材料;經辦機構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撥付資金。符合條件企業也可登錄參保地穩崗返還經辦網址,提交相關材料,聯合會審并公示無異議后撥付資金。
5.材料要求
困難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企業財務報表等需要提供的有關材料。
二、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
(一)吸納就業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
1.適用對象
各類中小微企業,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大型企業。中小微企業劃型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2.主要內容
對上述企業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辦理就業登記、組織開展以工代訓的,按吸納人數給予企業每月500元/人、最長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
3.資金來源
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
4.申領流程
符合條件的企業登錄山東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辦事大廳“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以工代訓”模塊,注冊企業基本信息,提交相關材料,申請以工代訓補貼,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并公示無異議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5.材料要求
企業營業執照(初次申領)、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含承諾書)、當月銀行工資發放對賬單。
(二)困難企業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
1.適用對象
各類中小微企業,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大型企業。中小微企業劃型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2.主要內容
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的上述企業,組織職工開展以工代訓的,可根據以工代訓人數給予企業每月500元/人、最長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中小微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最高補貼10萬元。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大型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最高補貼50萬元。
3.資金來源
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
4.申領流程
符合條件的企業登錄山東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辦事大廳“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以工代訓”模塊,注冊企業基本信息,提交相關材料,申請以工代訓補貼,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過并公示無異議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5.材料要求
企業營業執照(初次申領)、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含承諾書)、當月及上一季度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