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局: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為做好高價值專利培育獎補工作,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研究制定了《山東省高價值專利培育獎補工作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財政廳
2022年3月23日
山東省高價值專利培育獎補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為做好高價值專利培育獎補工作,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高價值專利培育獎補,是指為實現全省高價值專利倍增目標,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根據各市上年度高價值專利培育、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等綜合工作情況,安排1億元資金,對各市給予的分檔獎補。
第三條 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的主要目標是支持各市培育一批競爭力強、能夠引領產業發展的高價值專利,推動專利運用轉化水平大幅提高。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實現我省高價值專利數量在2020年基礎上翻一番。
第四條 資金獎補方法
高價值專利培育獎補資金以各市為獎補對象,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分配因素包括:
1.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海外授權發明專利。各市依據《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關于印發
2.專利獎。根據各市上年度獲得中國專利獎、山東省專利獎項目數量和等次,依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專利獎勵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21〕100號)規定的獎勵標準,省市場監管局核算確定各市具體獎補資金。
3.高價值專利培育。根據各市上年度發明專利擁有量、高價值專利擁有量情況測算并分檔獎勵。
4.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根據各市上年度專利轉讓、許可數量和增長率測算并分檔獎勵。
5.知識產權保護。根據各市上年度知識產權保護考核等情況測算并分檔獎勵。
6.知識產權管理服務。根據各市知識產權放管服改革創新工作成效情況分檔獎勵。
具體評價指標見附件《高價值專利培育獎補評價指標體系》。
第五條 資金核定與撥付
(一)提出申報。各市于3月底前,向省市場監管局提報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資金備案、海外授權發明專利情況。專利獎、高價值專利培育、知識產權轉化運用、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管理服務相關情況,由省市場監管局根據有關數據和工作成效測算分檔,無需提報。
(二)資金測算。省市場監管局根據各市提報情況,在專利獎獲獎、高價值專利和專利轉讓許可等有關結果或數據公布后一個月內,完成相關指標的核實。按評價指標體系確定的資金額度及權重測算,向省財政廳提出獎補資金分配方案,并按照省科創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報省科技創新委員會辦公室審定。
(三)撥付獎補資金。資金分配方案經省科技創新委員會審議通過后,省財政廳向各市撥付獎補資金。
第六條 獎補資金分配工作堅持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資金分配方案應在省市場監管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第七條 各市要發揮好資金使用效益,將省級獎補資金和本級財政資金統籌安排,優化使用范圍,優先保障省政府有關政策的落實。統籌用于高價值專利培育、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等重點領域,形成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目標和獎補資金互相促進的良性循環。獎補資金不得用于資助專利申請、專利年費、代理服務等費用,切實提高獎補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八條 資金使用方案備案。各市市場監管局會同本級財政局,匯總編制本地區獎補資金使用方案,于資金下達后6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使用方案報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備案。
第九條 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對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和獎補資金使用進行跟蹤督導,開展績效評價。對違反規定騙取或未按規定使用獎補資金的,一經查實,省財政將予以追回。
第十條 本辦法由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負責解釋,并根據實施情況適時進行修訂。
附件:高價值專利培育獎補評價指標體系
附件
高價值專利培育獎補評價指標體系
分配因素 | 權重 | 指標 | 資金測算 | 備注 |
1.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海外授權發明專利 | A |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資金和海外授權發明專利資助 | 各市依據《山東省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申報指南》《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專利)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向省市場監管局提出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資金備案和海外授權發明專利資助申請,省市場監管局根據市局申請、資金使用具體情況,測算確定各市本年度分配資金數額。各市資金總和為X(萬元)。 | A=(X/10000)*100% |
2.專利獎 | B | 專利獎 | 根據各市上年度獲得中國專利獎、山東省專利獎項目數量和等次,省市場監管局依據《山東省專利獎勵辦法》規定的獎勵標準,測算各市具體獎補資金,各市資金之和為Y(萬元)。 | B=(Y/10000)*100% |
3.高價值專利培育 | C | 發明專利擁有量 | 以各市發明專利擁有量、高價值專利擁有量測算得分之和排序,分三檔獎補: 第一檔(4個);獎補資金=0.1*C*10000萬; 第二檔(9個):獎補資金=0.06*C*10000萬; 第三檔(3個):獎補資金=0.02*C*10000萬。 | 采用功效系數法測算 |
高價值專利擁有量 | ||||
4.知識產權轉化運用 | D | 專利轉讓許可總量 | 以各市專利轉讓許可總量、專利轉讓許可增長率測算得分之和排序,分三檔獎補: 第一檔(4個);獎補資金=0.1*D*10000萬; 第二檔(9個):獎補資金=0.06*D*10000萬; 第三檔(3個):獎補資金=0.02*D*10000萬。 | 采用功效系數法測算 |
專利轉讓許可增長率 | ||||
5.知識產權保護 | E | 知識產權保護成效 | 根據各市知識產權保護結果排序,分三檔獎補: 第一檔(4個);獎補資金=0.05*E*10000萬; 第二檔(9個):獎補資金=0.03*E*10000萬; 第三檔(3個):獎補資金=0.01*E*10000萬。 | 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知識產權保護得分 |
核查整改成效 | 根據各市非正常專利申請的主動撤回率排序,分三檔獎補: 第一檔(4個);獎補資金=0.05*E*10000萬; 第二檔(9個):獎補資金=0.03*E*10000萬; 第三檔(3個):獎補資金=0.01*E*10000萬。 | |||
6.知識產權管理服務 | F | 放管服改革創新 | 根據各市落實重點工作成效,分三檔獎補: 第一檔(4個);獎補資金=0.1*F*10000萬; 第二檔(9個):獎補資金=0.06*F*10000萬; 第三檔(3個):獎補資金=0.02*F*10000萬。 | 根據各市落實重點工作成效分檔 |
說明: 1.根據各市高價值專利指標、專利轉讓許可,保護指標、非正常專利申請的主動撤回率、放管服改革創新工作綜合賦分等情況,進行分檔獎勵。各分配因素所占權重比例為C:D:E:F=3:3:2:2,A+B+C+D+E+F=100%。 2.功效系數法,基礎分值為指標分值的50%,功效得分為50%。計算公式為:得分=基礎分值+功效得分=該項指標分值*[50%+(本市數值-最小數值)/(最大數值-最小數值)*50%],滿分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