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風險、守牢底線是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務。根據全國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議和全省市場監管工作會議部署,省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2022年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一步強化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壓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守牢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底線。
一、工作目標
聚焦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的重點產品,多措并舉、扶優治劣,集中力量化解產品質量安全存量風險,防范增量風險,嚴控變量風險。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思維,著力查處一批不合格產品,約談一批問題突出企業,移送一批違法違規生產銷售企業,幫扶一批質量管理薄弱企業,有力有效根除重點領域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嚴防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積極營造安全穩定的質量環境。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產品。聚焦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車載常壓罐體、鋼筋、水泥、電線電纜、燃氣具、煙花爆竹、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和電池等重點產品。各地可根據產品質量安全形勢,聚焦當地產業特點,增加本地區排查治理重點產品,做到產品種類明確,問題指向清晰,監管靶向精準。
(二)重點領域。聚焦產業聚集區、質量問題多發區,城鄉結合部、農村市場和銷售門店等薄弱環節,以及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等。
(三)重點問題。生產領域以無證生產、超范圍生產、未經檢驗出廠或出廠檢驗記錄不全,以及偷工減料、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問題為重點;流通領域以不嚴格執行進貨驗收制度、銷售無證產品、“三無”產品,產品一致性不符,產品質量不符合相關標準和認證要求等問題為重點。
三、工作措施
(一)組織生產企業自查。壓緊壓實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企業以生產設備、檢驗設備、技術文件、人員能力等為重點對象,全面自查原材料進貨檢驗、生產過程控制、成品出廠檢驗等各環節可能存在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逐一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和內容。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和風險隱患,督促企業分級分類認真整改并保留整改記錄,主動報告并積極化解重大質量安全風險。要督促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按要求開展年度自查并按時提交自查報告。
(二)開展風險隱患排查。生產環節,重點圍繞企業質量管理責任落實、保持生產合格產品能力、產品一致性和標準符合性以及企業標準合規性等情況,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其中,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關鍵原材料、生產過程、出廠檢查等關鍵質量控制點是否到位,生產場所、生產設備、檢驗設備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深入調查生產企業是否存在偷工減料等違法行為;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獲證企業,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是否在認證證書撤銷、注銷或暫停期間繼續出廠、銷售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等。流通環節,重點檢查銷售者落實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情況,銷售無廠名廠址、無生產許可證、無強制性認證和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商品,以及產品標識標注不規范、冒用質量標識等問題。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建立臺賬,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對發現的隱患大、問題緊迫的風險,要集中力量從嚴從速整治。對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風險不采取管控措施,或對重大質量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企業,要聯合相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理。
(三)強化質量監督抽查。堅持問題導向,對列入排查整治范圍的重點產品,以強制性國家標準和相關安全指標為重點,開展省市縣三級聯動抽查,加大抽查力度和頻次,抽查批次比例不低于年度抽查總批次的30%。要注重生產流通、線上線下一體化抽查,持續加大流通領域、網絡銷售和農村市場抽查力度。鼓勵各地研發和運用產品質量快檢方法。積極推行“電子報告、網上傳輸、委托送達”,進一步強化“快檢快處”。建立抽查結果處理快速反應機制,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同步實施對經營者的現場調查取證和追查。
(四)強化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對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強化區域協同,實施質量責任生產流通雙向追查;嚴格按照整改復查程序,組織不合格生產、銷售者“真整改”“改到位”。對存在突出質量問題的企業,要對其進行約談,督促被約談企業及時糾正問題,消除隱患;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企業,要充分發揮信用監管作用,及時將相關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公示”;對存在嚴重質量違法行為的企業,依法依規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依法依規撤銷生產許可、強制性產品認證等相關證書。有關抽查結果處理情況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向行業主管部門通報。
(五)加強質量風險監控。建立準確高效、全面的風險信息采集網絡,加強產品質量安全輿情信息監測,注重從監督抽查、生產許可、認證監管、執法打假、投訴舉報、傷害監測、缺陷召回等日常監管中發現和反饋風險信息。加強風險評估,加大風險處置力度,實現產品質量安全風險早發現、早研判、早預警、早處置。對輿情反映的質量安全事件,及時跟進分析原因,核查涉事企業產品質量狀況,對核實的質量問題及時處置,并追溯問題產品流向。
(六)嚴打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結合實際,將有關重點產品列入2022年民生領域執法“鐵拳”行動,深挖徹查假冒偽劣、冒用質量標志、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質量違法行為,發布一批重點典型案例;對生產、銷售“瘦身鋼筋”“劣質水泥”“打折電纜”等重點案件進行重點查辦、重點督辦,視情提級辦理。要推進行刑銜接和行紀銜接,對質量安全排查治理工作中發現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發現監管人員違法違紀線索的,按規定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七)大力開展質量幫扶。各地要聚焦重點產業、重點區域、重點問題、重點企業,聯合有關行業協會,通過“專家問診”“質量培訓”等形式,重點就產品標準、質量控制、出廠檢驗等方面,對企業開展質量幫扶,幫助企業消除質量隱患、提升質保能力。要健全質量技術幫扶長效機制,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重點企業監督檢查等工作中,充分發揮技術機構專業支撐作用,組織專家幫助問題企業進行不合格原因分析和質量問題整改,促進產品質量提升。
(八)著力加強社會共治。充分發揮部門聯動作用,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公示監督抽查結果和有關質量違法違規行為信息,實施聯合懲戒,形成監管合力。加強質量宣傳教育,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深入開展“進社區、進校園、進鄉鎮”消費者教育活動,調動廣大群眾監督產品質量安全的積極性。注重發揮行業協會、新聞媒體、消費者團體等社會各方面力量作用,倡導行業自律規范,引導企業自覺承諾踐諾,形成質量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九)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各地在開展質量安全排查治理工作中,要總結固化好的經驗做法,探索創新監管舉措,健全風險管控長效機制,不斷鞏固排查治理工作成果。要進一步探索重點產品分級分類監管,全面采集相關企業質量數據信息,摸清企業底數和質量狀況,建立基本信息數據庫。要結合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屬性、行業發展狀況、企業履責、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等情況,對生產企業進行風險等級劃分,推進實施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排查治理專項工作是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的一次集中攻堅和系統治理。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認清今年面臨的安全監管形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加強對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質量安全風險包保責任制,配齊配強技術管理團隊,確保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對質量安全排查治理難度大的問題,要及時報告地方黨委政府,確保不發生質量安全事件。
(二)壓實監管責任。各地要牢固樹立“越嚴百姓越擁護、越嚴產業越規范、越嚴隊伍越安全”理念,把“嚴”的主基調貫徹到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按照“嚴真細實快”要求,層層壓實工作責任,落實落細各項監管措施,確保壓力傳導到位、監管履職到位、隱患處置到位。對風險隱患比較集中、以往監管工作中發現問題較多和出現敏感輿情的地區,實施“掛牌”督辦,對于重視不足、整治不力的地區,進行約談、通報。本次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況將列入山東省質量評議等重要評價指標。要全面推廣使用“山東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系統”,加強企業基本情況、監督抽查、監督檢查等數據信息采集、錄入和運用。各市局要在“監督管理系統”分產品制定“檢查計劃”。
(三)注重工作統籌。要統籌生產、流通一體化監管,對發現的質量問題,開展生產和銷售雙向追溯處置。要統籌抽查和檢查,對以往抽查不合格企業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對以往檢查發現的問題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重點抽查。要統籌排險和除患,一方面嚴謹細致進行摸排,全面查找質量風險隱患,另一方面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督促企業進行嚴格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嚴格復查,真正實現“閉環管理”。要統籌各方面監管力量,調動質量監督、信用監管、網絡監管、認證認可、標準、稽查、檢驗檢測等各方面,統籌市場監管上下各級,強化與公安等外部門聯動,加強部門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合監管。
(四)明確進度安排。各地要嚴格把握工作進度,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風險排查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治理工作。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問題,適時開展“回頭看”“反復查”,實施風險隱患“動態清零”,切實防止“死灰復燃”。請各市局于7月25日前報送階段性進展,11月7日前按照市場監管總局《2022年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見附件)報送有關工作材料。重要情況、重大案件即時報告。
對省局前期印發的《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池和充電器質量安全排險除患攻堅行動的通知》《關于加強2022年度涉及環保工作重點產品質量監督的通知》《關于開展生產領域家用燃氣具強制性產品認證風險排查的通知》等文件,要結合本方案要求一并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