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關于推動外貿外資穩規模優結構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7月11日
(本文有刪減)
關于推動外貿外資穩規模優結構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外貿穩規模優結構的意見》(國辦發〔2023〕10號),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推動外經貿高質量發展,提出措施如下:
一、更大力度推動外貿促穩提質
(一)著力擴大重點產品和重點市場出口規模。組織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光伏等產品出口潛力企業通過“前展后倉”開展品牌宣傳、展示銷售、售后服務,“一企一策”制定國際市場開拓方案。推動汽車整車、橡膠輪胎等優勢行業企業在東盟、上合組織國家、中東等市場,依托海外倉、境外經貿合作區建立分支機構、零售網點,健全國際營銷渠道。完善山東省二手車出口綜合服務平臺交易撮合功能,擴大二手車出口規模。挖掘成套設備行業客戶“小而美”項目出口潛力,支持成套設備“鏈主”出口企業向上下游延伸,帶動我省企業“抱團出海”。(省商務廳牽頭,中國進出口銀行山東省分行、中國信保山東分公司配合)
(二)加快促進大宗商品和先進技術設備進口。建立鼓勵進口大宗資源性產品目錄,完善供應鏈綜合服務體系,保障市場需求。建設國際礦產品保稅混兌分撥中心,推廣“邊卸邊混”“多國別、多礦種”監管模式,強化與國際知名礦產品分撥商合作聯系,擴大保稅混兌礦產品進口規模。調整優化省級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加大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綠色化工、節能環保等關鍵技術、重要設備及零部件進口貼息力度。(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配合)
(三)全力支持企業拓市場穩份額。組織實施境外百展市場開拓計劃,對列入“百展計劃”重點類展會展位費給予80%補貼,鼓勵加大對新興市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RCEP國家、機電產品和高技術產品項目的支持力度,資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過項目支持內容實際支出的80%。支持國家級“專精特新”、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參加廣交會、華交會等重點境內國際性展會,穩住骨干企業、骨干產品市場份額。(省商務廳牽頭,省貿促會配合)
(四)做大做強貿易主體。利用大數據平臺為企業提供目標市場需求新態勢、數字化營銷管理和專業買家精準投放等參展實操培訓,提升企業抓訂單能力,力爭新增有進出口實績的外貿企業3000家。推廣多元化稅收擔保方式,助力企業減負增效。強化信用培育,推動更多企業成為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省商務廳牽頭,省稅務局、省財政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配合)
(五)持續推動跨境電商創新健康發展。創新提升“跨境電商+產業帶”模式,加大國內外知名跨境電商平臺、賣家、獨立站、服務商、MCN機構(直播經紀公司)等主體引進,支持企業開展自主品牌境外商標注冊和國際認證,鼓勵本土企業自建海外獨立站。孵化一批跨境電商新銳企業,對發展成效明顯、示范帶動作用強的主體給予支持。指導跨境電商企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對綜試區內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實行有票退稅、無票免稅,按照4%應稅所得率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青島海關、濟南海關配合)
(六)加快推動貿易數字化和綠色貿易發展。推進貿易數字化,支持企業通過虛擬現實打造云工廠、云展示、云直播、云洽談,加快貿易全鏈條數字化賦能,認定一批省級數字服務出口基地。積極發展綠色貿易,加大綠電資源向重點外貿企業傾斜力度。(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配合)
(七)提升啟運港退稅試點政策效應。借助濱州、東營、濰坊、煙臺、威海、日照等6個港口列入啟運港退稅試點契機,打通啟運港和離境港信息互聯通道,整合航線、金融、貿易等資源,鞏固提升離境港服務優勢,推動啟運港退稅政策企業享惠,促進擴大出口規模。(省商務廳牽頭,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港口集團配合)
(八)加大進出口信貸投放力度。支持綠色低碳、機電、“十強”產業等優勢行業出口。建立自非洲、RCEP成員國進口重點企業名錄庫,用足用好進出口銀行進口專項額度,擴大糧食、能源、資源等重點物資、先進技術和重大裝備進口。(中國進出口銀行山東省分行牽頭,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落實全省“商務+金融”會議要求,力爭各金融機構服務全省商貿企業信貸規模不低于4600億元。全年小微創新直貸增速不低于貸款增速水平。加大保單融資增信支持力度。(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商務廳牽頭,省財政廳、中國進出口銀行山東省分行、中國信保山東分公司配合)
(九)更好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擴大小微企業承保覆蓋面,“單一窗口”承保生效小微企業不低于1.8萬家,支持小微企業出口提升至170億美元。全面提升風險保障規模。(中國信保山東分公司牽頭,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
(十)優化外貿跨境結算服務。制定跨境人民幣業務潛在“首辦戶”企業清單,擴大匯率避險首辦戶規模,推動匯率避險服務提質增效。支持銀行在滿足條件情況下,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一站式結售匯及相關資金收付服務。(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牽頭,省商務廳、省稅務局、青島海關、濟南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山東省分局配合)
二、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
(十一)深入開展投資促進活動。加強對各市重要經貿活動統籌指導,強化與跨國公司聯系對接。高水平舉辦跨國公司領導人青島峰會、儒商大會、港澳山東周和山東與跨國公司合作懇談會等活動,積極參加商務部“投資中國年”活動。聚焦跨國公司在華總部開展“敲門招商”,積極對接在華外國商務機構、商會、行業協會。建立完善服務地方外資招引工作機制,為各市提供項目投資信息對接服務。鼓勵各市依規在境外設立各類招商平臺,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招商活動。各市出訪計劃應優先保障“走出去”招商團組,對相關重點園區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執行招商等經貿任務,出訪批次數、人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安排。(省商務廳牽頭,省委外辦配合)
(十二)深化與重點國別地區投資合作。聚焦高端裝備、綠色能源等領域,持續擴大與日韓歐美等發達經濟體合作,加大對日本、韓國、新加坡、德國等重點國家和香港、臺灣等重點地區外資招引力度。深化新加坡—山東經貿理事會等機制化合作,加強高層對話,拓展合作渠道。(省商務廳牽頭,省委臺港澳辦配合)
(十三)提高制造業引資水平。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化工等11條標志性產業鏈,引進一批制造業補鏈延鏈強鏈外資項目。鼓勵外資參與省重大項目、省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重點項目建設。支持各市深化與央企合作,充分發揮省屬企業招引外資重要作用,引進一批高質量外資項目;鼓勵各級國有企業境外并購、境外融資回歸發展。支持沿黃9市發揮優勢開展產業鏈招商,落地一批重點外資項目。(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配合)
(十四)進一步拓展引進外資領域。加快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幣直接開展境內相關投資。鼓勵各市制定QFLP試點專項激勵政策,建立QFLP儲備標的庫,多渠道對接基金管理機構和股權投資人。鼓勵政府引導基金按市場化運作方式參與QFLP基金設立。(省商務廳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山東省分局配合)支持外商投資設立研發中心。(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牽頭)加快生物醫藥領域外資項目落地投產。(省商務廳牽頭,省藥監局配合)支持外資企業依托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重點行業、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技能培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
(十五)發揮開發區利用外資主平臺作用。深化開發區管理制度改革,發揮資源要素集聚作用,圍繞主導產業推動更多外資大項目落戶。發揮山東自貿試驗區、上合示范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青島西海岸新區、濟青煙國際招商產業園等平臺作用,聚焦重點產業加大吸引外資力度。定期通報各類開發區利用外資情況。(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等部門配合)
(十六)強化重點外資項目統籌。建立重大外資項目督導調度機制,定期通報各市在談、簽約、落地“三個一批”重點外資項目情況。實施“書記市長項目工程”,落實各市抓重大外資項目主體責任,加強外資招引工作統籌,切實真招商、招真商,防止招商引資惡性競爭行為。(省商務廳牽頭)
(十七)加強外資項目要素保障。對符合相關產業政策,年度新增投資總額不低于5000萬美元,且年度以現金形式繳付不低于1000萬美元注冊資本的重點外資項目,可依規申請使用省級收儲能耗指標,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由省級統一安排用地指標;指導各市統籌使用市域內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對項目優先保障,可實行污染物削減量預支,削減預支方案應在項目投產前落實到位。推動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外資企業更多使用綠電。(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配合)
(十八)加大外資財稅支持力度。對符合產業政策導向,年度到賬外資金額超過5000萬美元的新設項目、年度到賬外資金額超過3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省財政按其到賬外資實際支出金額2%的比例、項目所在市按其到賬外資實際支出金額不低于1%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等政策。用好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支持符合條件的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享受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關稅優惠政策。落實國家科技創新稅收政策,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政策。(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青島市稅務局、青島海關、濟南海關配合)
(十九)強化外資金融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通過在主板、科創板、創業板上市,在新三板基礎層和創新層掛牌,以及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進行融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商務廳、山東證監局、青島證監局配合)支持各類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為外資企業提供優質金融服務。(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牽頭,省商務廳、山東銀保監局、青島銀保監局配合)鼓勵各市依法與金融機構共享外資企業信息,定期舉辦“銀企對接”活動。(省商務廳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青島銀保監局配合)支持全省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外資企業在不超過等值5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國家外匯管理局山東省分局牽頭,省商務廳配合)
(二十)加強招商隊伍建設。各市要加強對招商隊伍建設的統籌和指導,配齊配強招商人員,落實經費保障,舉辦外商投資促進業務培訓,保持招商隊伍穩定性。支持各市招商部門創新激勵方式,對招商部門、團隊的聘用人員崗位實行更加靈活的薪酬制度。(省商務廳牽頭,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三、更大力度優化營商環境
(二十一)構建關地港鐵區企協同機制。推進關、地、港、鐵、區(自貿試驗區、綜合保稅區、海關特殊監管區)、企數據互聯互通,構筑服務黃河流域物流發展“一鍵式、一站式、全程式”數據共享平臺。強化海關“11+1”黃河流域關際一體化合作,完善內陸港通關查驗、全程提單、倉儲分撥、代理服務等綜合服務,打造“一帶一路”沿線物流分撥中心、黃河流域物流大通道和黃河流域“出海口”。(省商務廳牽頭,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港口集團配合)
(二十二)妥善應對不合理貿易限制。發揮山東省應對國際貿易摩擦工作站、國際貿易摩擦法律服務團、山東經貿摩擦預警中心作用,及時向企業發布經貿摩擦預警信息,加強對涉案企業應訴指導和培訓,以適當方式對企業應訴給予支持。(省商務廳牽頭,省貿促會配合)
(二十三)優化國際交流配套服務。全面推行外國人在華工作申請“一口受理、并聯審批”。對因公出國審批、護照、簽證、來華邀請、APEC商務旅行卡等外事業務,全面推行“網上辦”“掌上辦”“郵寄辦”。(省委外辦牽頭,省商務廳、省公安廳配合)為外資企業高管、外籍技術人員本人及家屬提供停居留便利。(省公安廳牽頭)支持各市規劃建設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對來魯投資人士及高層次人才的子女,按規定就近就便予以協調入讀本地優質學校(幼兒園)。(省教育廳牽頭)支持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開設國際門診;鼓勵醫療機構與國內外保險公司合作開展商業保險國際結算。(省衛生健康委牽頭)
(二十四)營造良好國際人才發展環境。對引進的海外全球頂尖人才,定制“一人一案”引才方案。(省委組織部牽頭)優化國際人才服務管理,在自貿試驗區開展境外職業資格認可試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對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符合條件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才,納入山東省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工程、山東省服務業專業人才和山東省優秀企業家申報范圍。(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
(二十五)提升涉企政務服務效能。推進項目環評審批試行承諾制,結合產業園區實際推進環評打捆審批落實落地;企業首次申領排污許可證辦理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到20個工作日。(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對醫藥、醫療器械領域審批事項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省藥監局牽頭)開展涉企執法陽光監督改革試點,全面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省司法廳牽頭)對信用風險低的外資企業減少抽查比例和頻次。(省商務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配合)更好發揮全省穩外貿穩外資服務平臺作用,及時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問題。(省商務廳牽頭)
(二十六)加強外商投資權益保護。保障外資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制定、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依法保護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包括提供的服務)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發揮全省外資企業投訴工作跨部門協調機制作用,妥善處理外商投訴。(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等部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