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山東省“引客入魯”獎補辦法(試行)》,做好2025年度獎補工作,根據辦法第十二條,特此制定《山東省“引客入魯”獎補辦法(試行)實施細則》。
一、申報
(一)獎補對象
接待入境游客總量獎勵、入境大團隊獎勵、境外市場開拓補貼的對象為國內依法設立、合法存續、依法納稅的文化和旅游企業與單位。申報接待入境游客總量獎勵的企業,當年度應接待300人天以上(含)非遠程市場入境游客或150人天以上(含)遠程市場入境游客。非遠程市場指客源國家首都或客源地區口岸與山東入境口岸距離在2400公里以內(含)的市場,遠程市場指客源國家首都或客源地區口岸與山東入境口岸距離在2400公里以上的市場。
旅游列車專項獎勵的對象為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稅務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獲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旅游企業。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間接待入境游客、入境大團隊、境外市場開拓、旅游列車等,可參照本辦法申報獎補。
(二)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原則上應與獎補對象一致。不允許聯合申報,不接受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旅行社分支機構申報。
(三)申報流程
申報流程分為資格申報、事前預報、事后申報。
1.資格申報。
申報主體在申報獎補前,應向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提交《山東省“引客入魯”獎補申報資格申請表》(附件1)及有關證明材料。經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審核通過后,即具備事前申報資格。
2.事前預報。
接待入境游客總量獎勵對事前預報不作硬性要求。
申報入境大團隊獎勵、境外市場開拓補貼、旅游列車專項獎勵時,應進行事前申報。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間接待的入境游客、入境大團隊、境外市場開拓、旅游列車,對事前預報不作硬性要求。
3.事后申報。
事前預報審核通過后,即具備事后申報資格。
(四)申報方式和時限
需同時報送紙質材料及掃描件,并保持內容一致。紙質材料以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簽收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1.事前預報。
事前預報不得晚于2025年11月15日。
申報入境大團隊獎勵時,申報主體應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中按規定填報相關信息,并在團隊入境前,提前10個工作日以上完成事前預報。
申報境外市場開拓補貼時,申報主體應在相關活動實施前,提前10個工作日以上完成事前預報。
申報旅游列車專項獎勵時,申報主體應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中按規定填報相關信息,并提前10個工作日以上完成事前預報。
2.事后申報。
事后申報不得晚于2025年12月5日。
接待入境游客總量獎勵,一團一報,原則上應于每月28日前集中報送。入境大團隊獎勵、境外市場開拓補貼、旅游列車專項獎勵每團(次)單獨隨時報送。
申報入境大團隊獎勵時,申報主體應在團隊離境后5個工作日以內完成事后申報。
申報境外市場開拓補貼時,申報主體應在相關活動實施后5個工作日以內完成事后申報。
申報旅游列車專項獎勵時,申報主體應在團隊離開山東后5個工作日以內完成事后申報。
(五)資金劃分
獎補資金最高累計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接待入境游客總量獎勵、入境大團隊獎勵、境外市場開拓補貼累計獎補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600萬元,旅游列車專項獎勵累計獎補金額原則上不超過400萬元,在獎補資金總額范圍內,可視情使用。
當同一申報主體同一年度對接待入境游客總量獎勵的事前預報總額達到或超過100萬元后,原則上不再接受該申報主體后續對接待入境游客總量獎勵的事前預報。
二、審核
審核流程分為初審、終審、公示。
(一)初審
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委托第三方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每季度出具審核報告。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的有關數據作為初審的重要參考。
(二)終審
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成立專門評審工作小組,對第三方提供審核報告和相關材料進行終審,形成獎補方案。
(三)公示
在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官方網站(whhly.shandong.gov.cn)對獎補方案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三、發放
(一)接待入境游客總量獎勵資金每季度按照辦法規定最高標準的50%發放,年底根據全年接待人天總量統一匯算,多退少補。
(二)入境大團隊獎勵、境外市場開拓補貼、旅游列車專項獎補資金每季度按照辦法規定據實發放,年底根據全年總量統一匯算,多退少補。
(三)獎補方案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照相關程序報批后,根據財政有關規定,將獎補資金撥付至獎補對象。發放過程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審計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申報材料
(一)接待入境游客總量獎勵
1.事后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山東省“引客入魯”獎補申請表》(附件2)。
(2)《山東省旅行社導游委派行程安排單》。
(3)團隊操作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團隊接待計劃書(含交通信息、名單、人數、用餐、行程等團隊基本信息)、與省內住宿酒店往來預訂單、酒店回執確認單、景區門票等。
(4)行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機票復印件(電子行程單)或其他證明材料。
(5)住宿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山東省接待入境游客酒店住宿確認單》(附件4)。
(6)其他證明材料。
2.合并報送時,團隊資料要按照《山東省接待入境游客總量統計表》(附件3)中團隊序號進行編號整理。
3.申報材料應加蓋申報主體公章。
(二)入境大團隊獎勵
1.入境旅游包機獎勵
(1)事前預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包機入境團隊計劃,包括但不限于包機團隊基本情況說明、交通方式、擬定行程、游客人數和名單等。
②其他證明材料。
(2)事后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山東省“引客入魯”獎補申請表》(附件2)。
②《山東省旅行社導游委派行程安排單》。
③團隊操作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團隊接待計劃書(含交通信息、名單、人數、用餐、行程等團隊基本信息)、與省內住宿酒店往來預訂單、酒店回執確認單、景區門票等。
④行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申報主體或獎補對象與航空公司簽訂的本次合作證明相關文件、機票復印件(電子行程單)和其他證明材料。
⑤住宿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山東省接待入境游客酒店住宿確認單》(附件4)。
⑥其他證明材料。
(3)申報材料應加蓋申報主體公章。
2.入境旅游郵輪獎勵
(1)事前預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郵輪入境團隊計劃,包括但不限于郵輪團隊基本情況說明、交通方式、擬定行程、游客人數和名單等。
②其他證明材料。
(2)事后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山東省“引客入魯”獎補申請表》(附件2)。
②《山東省旅行社導游委派行程安排單》。
③團隊操作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團隊接待計劃書(含交通信息、名單、人數、用餐、行程等團隊基本信息)、與省內住宿酒店往來預訂單(如有)、酒店回執確認單(如有)、景區門票等。
④行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申報主體或獎補對象與郵輪公司簽訂的本次合作證明相關文件、人員身份證明材料,和其他證明材料。
⑤住宿相關資料(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山東省接待入境游客酒店住宿確認單》(附件4)。
⑥其他證明材料。
3.入境旅游游船獎勵
(1)事前預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游船入境團隊計劃,包括但不限于游船團隊基本情況說明、交通方式、擬定行程、游客人數和名單等。
②其他證明材料。
(2)事后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山東省“引客入魯”獎補申請表》(附件2)。
②《山東省旅行社導游委派行程安排單》。
③團隊操作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團隊接待計劃書(含交通信息、名單、人數、用餐、行程等團隊基本信息)、與省內住宿酒店往來預訂單(如有)、酒店回執確認單(如有)、景區門票等。
④行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申報主體或獎補對象與游船公司簽訂的本次合作證明相關文件、船票復印件和其他證明材料。
⑤住宿相關資料(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山東省接待入境游客酒店住宿確認單》(附件4)。
⑥其他證明材料。
(三)境外市場開拓補貼
1.境外宣傳營銷補貼
(1)事前預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山東省境外市場開拓補貼事前申請表(表1、表2)》(附件5)。
②活動方案或參展計劃,包括但不限于活動或展覽名稱、時間、地點、活動方案等。交通信息。
(2)事后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山東省“引客入魯”獎補申請表》(附件2)。
②《山東省境外市場開拓補貼事前申請表(表1、表2)》(附件5),應加蓋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公章。
③行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機票復印件(電子行程單)或其他證明材料。
④活動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現場照片、洽談客戶名單、簽約文本、參展成果、合影等。
⑤宣傳營銷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對往訪國家(地區)入境旅游客情分析、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意見建議等。
⑥人員出入境證明材料,包括證件信息頁、簽證(注)頁、出入境記錄復印件。
2.獨立購買展位補貼
(1)事前預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山東省境外市場開拓補貼事前申請表(表1、表2)》(附件5)。
②活動方案或參展計劃,包括但不限于活動或展覽名稱、時間、地點、活動方案等。交通信息。
(2)事后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山東省“引客入魯”獎補申請表》(附件2)。
②《山東省境外市場開拓補貼事前申請表(表1、表2)》(附件5),應加蓋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公章。
③行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機票復印件(電子行程單)或其他證明材料。
④展位(展區)購買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購買專門展位(展區)的發票等證明材料。
⑤活動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現場照片、洽談客戶名單、簽約文本、參展成果、合影等。
⑥宣傳營銷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對往訪國家(地區)入境旅游客情分析、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意見建議等。
⑦其他證明材料。
(3)申報材料應加蓋申報主體公章。
3.邀請入境考察補貼
(1)事前預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山東省邀請入境考察報名表》(附件6)。
②接待方案。
③人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員簡歷、所在機構簡介、在職證明、記者證復印件、自媒體ID及頁面截圖等。
(2)事后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山東省“引客入魯”獎補申請表》(附件2)。
②《山東省邀請入境考察報名表》(附件6),應加蓋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公章。
③團隊操作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團隊接待計劃書(含交通信息、名單、人數、用餐、行程等團隊基本信息)、與省內住宿酒店往來預訂單、酒店回執確認單、景區門票等。
④行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機票復印件(電子行程單)或其他證明材料。
⑤活動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考察人員名片、現場照片、發表的文章視頻網頁鏈接等。
⑥考察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山東入境旅游市場分析、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意見建議等。
⑦其他證明材料。
(3)申報材料應加蓋申報主體公章。
(四)旅游列車專項獎勵
1.事前預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旅游列車團隊計劃,包括但不限于團隊基本情況說明、交通信息、名單、人數、行程等。
(2)其他證明材料。
2.事后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山東省“引客入魯”獎補申請表》(附件2)。
(2)團隊資料。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出具的電子行程單和旅游團隊成員名單(游客人數及詳細名單、身份證號、行程規劃、不低于20%的游客電話號碼)。
(3)合同資料。系列團總合同、協議或確認單,自組自接的直客合同復印件。
(4)交通資料。購票證明或車票復印件。
(5)景區資料。收費景區購票憑證復印件,包括景區發票、門票票根或游客核銷單。
(6)住宿資料。《旅游列車專項獎勵游客酒店住宿確認單》(附件7),入住酒店房費的付款憑證(發票原件備查)、酒店住宿水單復印件。
(7)不同場景的旅游團隊活動照片,包括但不限于車內、室內、室外、就餐等環節。
(8)其他補充材料。
3.申報材料應加蓋申報主體公章。
五、其他事項
本實施細則,由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補充規定。
注:電子版申報材料請發送至sdsykrl@163.com;紙質版申報材料請寄送至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經十一路12號,對外交流與合作處,0531-51791823。旅游列車專項獎勵申領事項可咨詢0531-51791686,其余事項可咨詢0531-51791823,0531-5179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