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市監計量規字〔2022〕11號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企業計量促進辦法》已經省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日
山東省企業計量促進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企業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計量基礎和支撐作用,提升企業計量意識和計量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山東省計量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企業計量是指企業通過建立完善與其科研、生產、經營相適應的計量管理制度和保障體系,加大計量投入,加強計量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強化對測量過程、測量數據的管理,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第三條 企業計量以及促進與服務,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企業計量工作堅持企業主體、政府推動、需求牽引、先進適用的原則。
第五條 企業計量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加強企業計量管理,貫徹執行計量法律法規;建立與企業需求相適應的現代先進測量體系,推動先進計量技術的研制、應用,夯實節能降耗、提質增效的計量基礎。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計量工作的指導、協調,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合力推進的工作機制。
第二章 企業計量管理
第七條 企業應當重視計量管理工作,充分認識計量在提升產品質量、提高經濟效益、保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工作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切實提高企業計量水平。
第八條 企業應當主動提升計量能力,合理配備計量設備和計量人員,強化計量管理。
第九條 企業可以自主建立最高計量標準,開展計量技術開發、研究和應用,夯實計量工作基礎,為生產工藝過程控制、產品質量升級提供計量支撐。
第十條 企業應當落實工作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制度,對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等方面并列入《實施強制管理計量器具目錄》的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應登記造冊并依法申請和接受強制檢定。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加強對非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的管理,自行選擇非強制檢定或校準的方式保證計量器具量值準確。
第十二條 鼓勵企業通過公開聲明、自我承諾的方式,在定量包裝商品上使用C標志,提高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的計量保證能力。
第十三條 企業可以自愿通過測量管理體系認證,采用國際上通行的測量標準規范GB/T 19022《測量管理體系測量過程的測量設備的要求》,加強測量體系建設和管理。
第十四條 鼓勵企業建立產品研制、生產、試驗、使用過程動態測量數據信息庫,開展測量數據的積累、分析和應用,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實現數字化賦能。
第三章 能源與資源計量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加強能源資源計量工作,通過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計量器具,采集準確、可靠的能源資源數據,為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優化,提供技術支撐和保障。
第十六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能源資源計量管理制度,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并滿足能源分類、分級、分項計量要求;建立能源計量器具臺賬,按照規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計量器具,確保量值準確可靠。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加強能源計量數據管理,建立完善能源計量數據管理制度。鼓勵企業進行能源計量器具智能化、智慧化升級改造,建設能源計量信息化平臺,開展用能數據分析和應用。
第十八條 鼓勵企業建立碳計量體系,推廣應用碳計量實測技術和裝備,為“碳足跡”報告和碳排放測算提供“可測量、可報告、可核查”計量支撐。
第十九條 推動“高耗能、高排放”企業建立計量監測體系,梯次推進用能、用煤、原材料進口端、產成品出口端等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實現用電量、用水量等關鍵數據的精準計量。
第四章 產業計量
第二十條 產業計量是為滿足產業需求而開展的一系列計量活動的統稱,包括利用測量原理、測量器具、測量方法、測量程序、測量結果為產業提供技術創新和服務的活動。產業計量的目標是解決產業技術基礎相關計量測試難題,產業計量的任務是為產業提供全溯源鏈、全產業鏈、全壽命周期以及前瞻性的計量測試服務。
第二十一條 鼓勵頭部企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現代服務業等經濟社會重點領域,培育建設產業計量測試中心,聚焦產業發展計量測試問題,加強產業專用計量測試技術、方法和設備的研究,助推產業創新和高質量發展。
第二十二條 支持企業開展產業急需的計量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研究,包括在線計量、遠程計量和微觀量、多參數等測試方法研究,為產業發展提供計量技術支撐。
第二十三條 鼓勵企業發揮自身計量技術資源和力量參與產業計量測試服務體系建設,通過企業與計量技術機構、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高校之間的交流融合,開展重點領域、重點技術難題的聯合立項、聯合攻關和聯合應用,建立必要的產業計量測試平臺和聯盟,推動科研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技術對接。
第二十四條 支持企業加強過程計量控制和管理,引導企業建立計量性設計概念,圍繞關鍵測量參數建立參數流程圖和作業指導書,協助企業加強不同階段試驗過程控制,制定全面系統的計量保證方案,科學合理配置計量測試資源。
第五章 促進與服務
第二十五條 開展企業計量典型案例推廣活動,總結企業在測量體系建設、能源計量管理、產業計量發展、計量數據應用等方面的典型經驗和創新做法,面向省內推廣應用。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申報國家計量數據應用示范基地、國家能源資源示范項目、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等。
第二十六條 推動建立企業計量能力自我聲明制度,將企業計量工作作為推薦質量獎、標準領跑者的參考指標。
第二十七條 培育工業企業計量標桿示范單位,推廣企業應用計量推動發展的典型做法和先進經驗,進一步發揮計量對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提高產品質量、提升產業競爭力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第二十八條 實施中小企業計量伙伴計劃,全面提升核心產業鏈相關中小企業計量保證能力,加快先進測量技術攻關成果的落地應用,帶動產業上下游融通創新,協同發展。
第二十九條 發揮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推動作用,推動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質量基礎設施各要素“一站式”服務進企業,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全鏈條、全流程、全體系的技術服務。
第三十條 支持生產、研發相應計量標準或測試系統的企業承擔地方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起草任務,健全完善省內量傳溯源體系。
第三十一條 山東省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應當積極吸納企業計量專家,建立企業計量專業技術人才庫,充分發揮計量技術人才在促進企業計量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第三十二條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應當主動公開強制檢定完成期限,積極使用計量電子證書、數字校準證書,提升計量公共服務規范化、便利化水平。
第三十三條 充分發揮行業學協會、產業計量中心等作用,建立企業計量供需對接平臺,匯聚科研院所、計量技術機構等各方力量,為企業提供計量解決方案。
第三十四條 進一步完善企業計量人才培養機制,鼓勵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有關社會組織等單位開設計量課程或者專業,加強計量職業教育。支持具備基礎條件的企業、教育機構和科研院所等共建一批計量人才技能實訓基地。
第三十五條 鼓勵企業加強計量人員業務培訓,提升計量從業人員素質。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設置計量專職崗位,建立首席計量師等聘任制度,引導企業培育一批專業知識精、業務能力強的計量技術服務隊伍。鼓勵從事計量檢定、校準、檢驗、測試等計量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
第三十六條 鼓勵企業開發先進計量器具、傳感器、儀器儀表產品,培育具備技術創新能力的高端品牌和高價值專利,推進產品國產化,促進產品質量提升。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的計量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八條 法律、法規、規章對企業計量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規范由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